各流動站、各博士後:
現將2011年度申報黑龍江省政府博士後資助經費和博士後科研啓動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項目條件
申報項目屬于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且與我省科教事業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緊密相關,具有良好的應用開發前景,可産生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人員條件
1、2010年11月以後進站的博士後人員(編號在LRB10—508以後)以及2011年度進站的博士後人員,可申請博士後資助經費。其中,二次進站和獲得黑龍江省特別資助的博士後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2、2010年—2011年度出站的博士後人員(以博士後證書或博士後事情試點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爲准),可申請博士後科研啓動金。已申請過的(含未获得資助的)不能再次申請。
二、申報法式
由博士後本人提出申請,設站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後,報省博士後治理辦公室。省博士後治理辦公室組織同行專家評審,在專家評審的基礎上,擇優確定資助項目。
三、申請质料
1、申請博士後資助經費的人員填寫《黑龍江省博士後資助經費申請書》(附件一),並附博士後進站審批單(複印件),依次左側裝訂,一式5份。
2、申請博士後科研啓動金的博士後人員填寫《博士後研究人員落戶黑龍江科研啓動資助金申請書》(附件二),並附博士後證書或《博士後研究人員事情期滿審批表》(複印件),依次左側裝訂,一式5份。若在國外做博士後的人員,還應附駐外大使館(領事)館教育處(組)出具的博士後經曆證明(兩年以上)和做博士後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质料(原件),以及在國外期間所取得的科研结果清單。
四、其他事項
1、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在我校出站的博士後未來領取博士後證書的人員請速來領取。
2、附件一中流動站設站單位審核意見欄和附件二中申報單位審核意見欄由學校統一填寫。
3、請列位博士後將申報质料于10月28日前送至綜合辦公樓50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国梁
聯系電話:8219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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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與專家事情處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