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博士後:
爲了核實落戶黑龍江省博士後人員的准確情況,兌現落戶博士後人員的有關待遇,黑龍江省博士後治理辦公室現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博士後人員生活津貼情況統計及申報事情。現將有關事項轉發如下:
一、申報範圍
凡在2011年9月30日前出站,並落戶我校的所有博士後人員。
二、申報方式
1、所有出站後落戶我校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均填寫《博士後生活津貼審批表》(見附件一),並本人簽字確認所填信息。
2、博士後研究人員于10月23日前上交《博士後生活津貼審批表》(含電子版及紙質版三份)至各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核後加蓋各單位公章。
3、各單位將博士後人員《審批表》(含電子版及紙質版三份)和《博士後已獲生活津貼彙總表》(見附件2)及《博士後未獲生活津貼彙總表》(見附件3)加蓋公章後,在10月25日前報送校博管辦(綜合辦公樓507),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項
1、未獲得博士後生活津貼人員提交《審批表》時,須提交博士後證書或《博士後研究人員事情期滿審批表》複印件一份。在國外做博士後的人員,需提交駐外大使館(領事)館教育處(組)出具的博士後經曆證明(兩年以上)和做博士後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质料。
2、落戶我校的已獲得博士後研究人員生活津貼的人員和未獲博士後研究人員生活津貼的人員均需上交《審批表》(附件一)。
聯系人:李國梁
聯系電話:0451-8219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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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與專家事情處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