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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1年度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立項事情的通知

日期:2011-05-23 點擊數:

各學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革新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革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教育部关于鼎力大举推进高等学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事情的意见》(教办[2010]3号)、《PP电子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治理措施》(东林校教[2007]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提供学生的个性生长空间,提升人才培养竞争力,学校决定继续深入开展“PP电子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资助。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學研究或缔造发现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治理的研究项目。

2.申請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項目小組(不超過5人)。申請人不得在項目之間交织申報。

3.按時結題人員可以再次申請,未完成項目的所有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4.考慮到項目周期及學生對知識掌握,本年度項目申請人以2008、2009級本科生爲主。

(二)指導教師的聘任與要求

1.項目實施學院要聘請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治學嚴謹且具有中級職稱(含中級)以上的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2.每名指導教師指導項目不得超過2項,有項目未通過結題驗收的指導教師三年內不得指導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

3.指導教師要發揮引導作用,對學生項目的執行全過程認真負責,精心指導。

(三)選題要求

1.本项目是指在教学计划以外所进行的科學研究、产物研发和技术发现等运动。

2.學生自擬項目,可以是小發明、小創作、小設計等其他有研究與實踐價值的項目。

3.教師科研項目,必須是學生能獨立開展研究的項目。

4.本項目不得與課程的實驗教學、課程設計(論文)、畢業設計(論文)等內容重複。

5.項目難易度應適合學生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項目的事情量能夠在1~2年內完成。

(四)申報立項及評審

1. 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计划资助校级100项、校院共建60项。

2.申請人填寫《東北林業大學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申請書》(一份)提交所在學院。學院組織項目初審後,提出具體的推薦意見,分管領導簽字並加蓋學院公章。

3.各學院請于6月9日前將項目申請書、學院推薦彙總表(紙版、電子版)送至教務處實踐教學治理科,逾期不予受理。教務處將于近期組織立項評審,請學院通知學生做好立項答辯准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經費資助與使用

1.校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資助經費3000~5000元,院校共建項目學校配套經費最高2000元。

2.資助經費主要用于項目的實驗耗材費、設備制作元件、研制費用、論文版面費、專利受理費、調研費、差旅費及少量的圖書資料費等须要開支。

3.項目經費不得購置任何設備,不能作爲人員勞務費和不得用于招待費、購置生活用品等與研究內容無關的開支。各項目組根據所研究內容合理分配經費的使用。

4.項目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支配,用于項目的執行,任何人不得擠占或挪用。

咨詢電話:82190144?????聯系人:楊洪學??????電子郵箱:nefu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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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