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爲保證學校人事治理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爲學校領導和各部門提供准確的信息,方便各單位進行人事信息治理,爲學校決策提供有力信息支撐,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學習經曆信息更新
(1)在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後登陸人事治理信息系統更新相應信息,同時將學籍檔案轉到人事與專家事情處;
(2)更新後持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到人事與專家事情處進行登記審批。
2、其他信息更新
(1)其他信息有變動時請登陸人事治理信息系統及時更新;
(2)更新後持相應佐證质料到所在單位治理員處進行登記審批。
3、說明:
個人信息需要更新但其信息指標是學校鎖定的,請到各單位治理員處登記,由各單位治理員統一上報;各單位未設治理員和需要變更的請上報紙件申請。
請各單位和全體教職工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該項事情對于學校、單位和個人的重要作用,用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該項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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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與專家事情處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