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與市房産部門協商,現擬開始辦理職工住房個人産權證,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職工自願辦理的原則。凡屬學校職工,不論是參加房改購房的職工,還是參加集資購房的職工,此次辦理個人産權證,一律接纳自願的方式。
二、辦理産權需交納費用
1、集資房職工辦理住房産權需交納費用
(1)稅?費:收取集資額的1.5%。
(2)維修費:按建築面積24元/㎡收取。維修費以職工個人名義統一存入市有關部門,作爲專款專用。
(3)手續費:按建築面積6元/㎡收取。
(4)登記費:每戶80元。
(5)測量費:按建築面積3.5元/㎡收取。
(6)代辦費:350元/戶。
2、計入房改面積職工辦理住房産權需交納費用
(1)按規定交納房改購房款。
(2)維修費:按建築面積18元/㎡收取。維修費以職工個人名義統一存入市有關部門,作爲專款專用。
(3)手續費:按建築面積6元/㎡收取。
(4)登記費:每戶80元。
(5)測量費:按建築面積3.5元/㎡收取。
(6)代辦費:350元/戶。
上述交納費用如因政府部門收取費用標准和項目發生變化,屆時根據實際發生多退少補。
三、申請辦理住房個人産權法式(複印件2份)
1、按統一部署首先到學校資産治理處房産治理科(綜合辦公樓423室)登記建檔,需攜帶质料如下:
(1)集資房職工需攜帶購房人戶口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購房票據原件及複印件。(統一用B5紙複印,新版身份證要複印正反面)
(2)其它房職工需攜帶購房人及配偶戶口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購房票據原件及複印件。(統一用B5紙複印,新版身份證要複印正反面)
2、爲使事情順利開展,學校統一部署登記建檔時間,請廣大職工遵守,申請時間部署如下:
2010年10月11日受理家屬14#、15#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12日受理家屬29#(集資房部门)、30#、31#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13日受理家屬32#、33#、34#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14日受理家屬36#、37#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18日受理家屬0#、6#、7#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19日受理家屬8#、11#、12#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20日受理家屬13#、16#、17#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21日受理家屬18#、19#、20#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22日受理家屬21#、22#、23#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25日受理家屬24#、25#、26#樓職工登記申請
2010年10月26日受理家屬27#、28#、29#(房改房部门)樓職工登記申請
其他樓職工申請辦理時間另行通知。規定時間內沒有申請登記者,學校另行部署時間辦理。
3、憑房産科出具手續,到財務處預交納測量費、代辦費,其余費用交納時間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82190747?8219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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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産治理處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