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相關單位:
爲科學謀劃、統籌推進實驗室建設事情,確保實驗室建設的前瞻性和連續性,結合學校新一輪“雙一流”建設偏向,契合學校“十四五”規劃方案,推動各單位貫徹落實學科專業體系優化調整事情系列決策部署,根據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實行項目庫治理,並編制三年滾動規劃的要求,學校決定啓動2024-202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設備資料購置項目申報事情。請相關單位根據現有資源配置及最新實驗室建設需求,結合人才培養需要,切實做好項目的論證申報事情。
一、項目申報要求
1.充实結合我校學科專業體系優化調整方案,凭据統籌部署的搬遷順序,各單位詳細制定最新建設規劃方案,項目申報額度巨大的應接纳逐年購置、逐步建設、分期執行的思路,有計劃的對現有實驗室裝備及基礎設施進行更新與補充(原則上不接收跨年項目申報)。
2.統籌考慮教學科研事情需要、人才培養需要的實驗設備投入。設備購置數量要充实考慮滿足本科實驗教學所需的台套數及其安裝條件。
3.申請購置的儀器設備必須有具體的實驗用房和安置地點,同時綜合考慮與已購置設備的配套問題。
4.確需申請購置的大型儀器(40萬以上)必須進行可行性論證,完整填寫《大型儀器購置可行性論證報告》。論證組成員需爲熟悉所購儀器設備的專家或行業內知名專家(副教授以上)且不少于2名校外專家,原則上不接收與貼息貸款購置儀器設備同類型産品購置計劃。
5.申請購置的大型儀器(40萬以上)在提交論證報告的同時,需提供本單位現有同類型設備(首台套除外)包罗上兩年度使用機時的使用情況說明。原則上不接收現有設備使用率不高、共享情況不達標(及格標准:通用設備≥1400機時/年,專用設備≥800機時/年)的同類型産品購置計劃。
6.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硬件支撐類項目論證申報要求參照實驗室建設項目。
7.細化2024年申報項目,需完整填寫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涉及到申購大型儀器的需完整填寫附件四並提供使用情況說明;新增2025年與2026年申報項目,需填寫附件一、附件二(技術參數可選填)。
二、相關质料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子活動申報書》(附件一)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設備申購表》(附件二)
3.《子活動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三)
4.《大型儀器購置可行性論證報告》(附件四)
三、時間部署
各申报单元请于2023年6月1日前将申报质料电子版发送至973737499@qq.com,纸质版首頁盖章并由主要卖力人签字后送至综合办公楼606室。
本次項目申報,是學校預算“一上”的組成部门,經學校初審、教育部派員現場評審入庫的項目,納入采購實施計劃。列入2024年度實施的項目,還將編入新增資産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
請各學院及相關單位高度重視項目申報事情,充实調研、科學論證,並按時間要求報送质料,未申報的單位,學校原則上將不再部署設備購置項目。
聯系人:劉琦
咨询电话:82190231 13206666767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分析测试中心)
计划财政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