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成長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引導和激勵廣大青年學生努力拼搏、自立自強、勵志成才,不斷推進我校資助育人事情內涵式發展,經學校研究決定,現開展第十一屆“東林勵志之星”暨第八屆勵志之星“永芳”獎學金評選和宣傳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本次活動評選對象爲已獲得國家、學校或社會資助的在校大學生(含獲得各級獎助學金的學生)。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执法法規,遵守校規校紀,品行规则,樂觀向上;
2.學習態度规则,勤奮刻苦,恪守學術道德,學業成績優良;
3.追求卓越,在愛國奉獻、思想引領、創新創業、志願公益、社會實踐、感恩回報、抗擊災害、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结果、推動鄉村振興等方面中有優異表現或勵志事迹;
4.申請人優秀事迹在主流媒體上有過相關報道或介紹,引起較大反響者優先。
三、活動時間
2023年5月至6月
四、評選法式
(一)學院初評和推薦
各學院凭据“事迹突出、示範引領”的原則組織初選,推薦2-3名切合條件的學生參加學校評選,並通過學院網站、微信公衆平台等渠道宣傳被推薦學生的優秀事迹。被推薦學生填寫《第十一屆“東林勵志之星”評選申報表》(附件1),學院填寫《第十一屆“東林勵志之星”申報彙總表》(附件2),並于2023年5月12日中午下班前將附件1和附件2紙質版质料報送至綜合辦公樓215室,所有质料電子版以學院簡稱命名後,以學院爲單位發送至東林學生資助郵箱dlxszz@126.com。
(二)學校評選
5月中下旬,在全校範圍內開展線下宣傳和線上投票活動,同時組織各院教師代表初評,根據線上投票及初評結果入圍20名“東林勵志之星”候選人。20名候選人需另外提交個人事迹质料(具體要求見附件3)。
由學生處(學生資助治理中心)組織召開答辯評審會,20名候選人依次進行答辯,由評委對所有候選人進行評審,最終評選出“東林勵志之星”10名、“東林勵志之星”提名獎10名。報學校學生資助事情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進行公示。
五、表彰獎勵及宣傳
1.將評選出的優秀學生典型质料推薦至學校相關媒體進行宣傳;
2.擇優推薦參與新生入學優秀學生事迹分享會、學校學生資助治理中心組織的國家勵志成長成才優秀學生典型宣傳及公益活動;
3.根據《東北林業大學勵志之星“永芳”獎學金治理辦法》(附件4),學校將對評選出的“東林勵志之星”頒發“永芳”獎學金;
4.對獲獎學生進行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六、事情要求
1.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東林勵志之星”評選活動是践行立德樹人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落实,保证运动的顺利进行;
2.做好宣傳,營造氛圍。進一步創新事情要领,緊緊圍繞活動主題,加大宣傳力度,全方位、多角度開展宣傳事情,提升廣大學生對活動的知曉率、參與率;
3.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各學院可根據自身實際,堅持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學院內評選,嚴格凭据要求審查、報送质料,事迹质料要有個人特色,著重體現優秀事迹,各項质料切合報送要求。
聯系人:文理卓
聯系電話:82191072
学生处(学生资助治理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