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東北林業大學國有資産盤點事情細則》(東林校管〔2020〕8號)等文件要求,爲准確反映我校各單位國有資産使用狀況,做到賬、實、卡相符,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同時進一步強化資産治理事情,夯實資産治理信息系統數據,健全國有資産治理體制,現啓動我校2022年度國有資産盤點事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單位配合落實。
本年度擬定對林學院進行專項盤點,方案另行制定。
除林學院外其他單位凭据以下要求執行。
一、盤點範圍及基准日
盤點範圍爲學校利用各種渠道或使用各種經費購置、建設以及通過接受捐贈、國家無償劃撥等方式取得的,滿足學校國有資産登記建賬標准需錄入國有資産治理系統的,權屬于東北林業大學的事業性質國有資産,具體包罗通用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軟件、專利權和著作權等。盤點基准日爲2022年8月31日。
二、盤點事情時間
爲保證按時完成年度資産數據整理並上傳教育部相關系統,我校本年度盤點時間定爲: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
三、盤點事情內容及本年度重點
(一)盤點事情內容
1.資産賬目與實物是否相符;
2.資産登記入賬的信息是否屬實(如:名稱、分類、數量、價值、規格型號、購置日期、資産來源等);
3.資産使用狀態如何(如:在用、閑置、待修、待報廢、丟失等);
4.資産標簽粘貼是否到位;
5.資産實際存放地址與登記信息是否一致;
6.資産領用單位和領用保管人是否屬實。
(二)本年度盤點事情重點
1.理清本單位未進行實名制整理的資産;
2.核實貴重資産(原值十萬元以上)、特殊資産(如:車輛等)情況。
四、盤點事情組織實施
(一)責任分工
國有資産治理處負責協調學校資産盤點總體事情,彙總全校資産盤點情況,協助各單位解決處理資産盤點中發現的問題。
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本單位內部的資産盤點事情,落實盤點主體責任,明確分管領導,設專人負責,凭据“院(處)、系(科)、人”三級責任體系剖析落實盤點任務,核對賬下資産和實物資産,並撰寫資産盤點自查報告,主動做好盤點結果的處理事情,規範本單位國有資産日常治理。
(二)資産系統操作
各單位資産治理員可登陸“資産系統”,點擊左側“單位業務”下“單位資産賬目”、“實名制賬目整理”,检察核對本單位全部賬下資産、下屬單位賬下資産及未落實實名制領用人的資産,進行相應“修改”操作;點擊“資産業務辦理”按鈕下“變動業務”,辦理跨單位調撥等業務。
教職員工個人可登陸“資産系統”,點擊左側“個人業務”下“我領用的資産”按鈕,检察核對個人名下資産,進行相應“認領”、“自查”和“修改”等操作;點擊“資産業務辦理”按鈕下“變動業務”,辦理本單位內領用人變更等業務。
(三)盤點結果處理
對于盤點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本單位能夠自行解決處理的應及時解決處理;不能自行解決處理的應彙總報告國有資産治理處配合協商解決處理。
五、盤點事情報告要求
各單位自盤事情結束後,均需以處級機構爲單位形成“2022年度國有資産盤點事情報告”,于2022年10月31日前報送國有資産治理處(綜合辦公樓429或431室),報告樣式見附件。相關資料將存檔作爲學校上級部門和校內有關部門對各單位資産治理事情監督檢查及審計的依據。
國資處將彙總各單位盤點情況,進行實名制整理比例排名,並在一定範圍內予以披露。
(國資處聯系人:張淑芳82192235;關瀚迪82190709。)
国有资产治理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