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为深化教育教學革新和实践育人事情,勉励和支持实验室事情人员结合教学特点,对实验仪器设备、装置、教具进行研制和革新,推进前沿科研结果转化,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立项申报事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項範圍
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是指由我校师生自行设计或革新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实验教学、科學研究、技术开发需要,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制造的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项目研究内容应与实验室事情、实践教学密切相关,具有教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分为完全研制、节约经费和功效开发三类:
(一)完全研制類:實驗教學急需,市場上難以采購到的儀器設備;適合自行研制的實驗教學配套非標設備。
(二)節約經費類:國內外市場上有供應,但價格昂貴,通過自制能節約經費的儀器設備;適當的投入,恢複或改進擬報廢儀器設備功效和性能。
(三)功效開發類:在不破壞或降低原儀器設備性能的前提下,對不能滿足教學要求的現有設備進行技術革新,增加新功效或提高原性能指標。
二、申報要求
1.自制實驗儀器設備的申報項目,由各學院組織專家評審,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擇優推薦報送學校,每個學院推薦1-2個項目,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准予立項的項目,全校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項目負責人准備PPT彙報质料參加答辯。(不超過5分鍾)
2.准予立項的自制實驗儀器設備項目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建設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每個項目學校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萬元,最終立項金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鼓勵學院提供配套經費支持。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提交中期進展報告(提交時間以通知爲准),項目結題前經費使用比例爲80%。
3.項目經費可以列支設備費、质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專利申請費、差旅費等費用。其中质料費包罗購買元器件、质料等的費用,元器件或质料的采購需按學校相關采購治理規定執行。研究開發費、加工費和差旅費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經費的20%。
4.與以往年度立項項目研究內容重複,或項目負責人有未結題的自制實驗儀器設備項目,不予立項。
三、項目驗收
項目完成後,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將組織專家組接纳現場考察、答辯和演示等方式實施項目驗收,驗收內容包罗項目的技術水平、可靠性、宁静性及綜合效益等,驗收通過的項目將納入學校國有資産統一治理。
四、质料報送
請各單位將申報质料紙質版(申報書一式3份,彙總表1份)于2022年6月17日前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統一報送至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行政樓604),電子版發送至郵箱838123078@qq.com。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聯系人:劉老師
電話:82191636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