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處及相關單位:
爲科學謀劃、統籌推進實驗室建設事情,確保實驗室建設的前瞻性和連續性,根據教育部2021年度項目庫清理事情相關要求,結合2022年實驗室建設成效,學校決定啓動2023-2025年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設備購置項目的申報事情。請各相關單位根據現有資源配置及實驗室建設需求,結合人才培養需要,切實做好項目的論證申報事情。
一、項目申報要求
1、統籌考慮教學科研事情需要與人才培養需要的實驗設備投入。設備購置數量要充实考慮滿足本科實驗教學所需的台套數及其安裝條件。
2、根據各單位現行建設規劃方案,項目申報額度巨大的應接纳逐年購置逐步建設分期執行的思路,有計劃的對現有實驗室設備進行更新與補充。
3、申請購置的儀器設備必須有具體的實驗用房和安置地點,同時綜合考慮與已購置設備的配套問題;
4、申請購置的大型儀器(40萬以上)必須進行可行性論證,完整填寫《大型儀器購置可行性論證報告》。論證組成員需爲熟悉所購儀器設備的專家或行業內知名專家(副教授以上)且不少于2名校外專家。
5、申請購置的大型儀器(40萬以上)在提交論證報告的同時,需提供本單位現有同類型設備(首台套除外)包罗上兩年度使用機時的使用情況說明。原則上不接收現有設備使用率不高、共享情況不達標(通用設備≥1400機時/年,專用設備≥800機時/年)的同類型産品購置計劃。
6、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硬件支撐類項目論證申報要求參照實驗室建設項目。
7、2023年申報項目需完整填寫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涉及到申購大型儀器的需完整填寫附件四並提供使用情況說明。2024年與2025年申報項目需填寫附件一、附件二(技術參數可選填)。
二、相關质料
1、《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子活動申報書》(附件一)
2、《中央政府改善基本辦學條件設備申購表》(附件二)
3、《子活動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三)
4、《大型儀器購置可行性論證報告》(附件四)
三、截止日期
2022年5月3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973737499@qq.com,纸质版首頁盖章并由主要卖力人签字后送至综合办公楼606室。
請各學院及相關單位高度重視項目申報事情,充实調研、科學論證,並按時間要求報送质料,未申報的單位,學校原則上將不再部署設備購置項目。
聯系人:劉琦
咨询电话:82190231 13206666767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