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近期,國內多所高校收到知識産權保護署理機構律師函或因侵犯他人知識産權被起訴。經了解,多起案件的引發原因均系相關高校二級單位或學生社團未經版權確認、未經授權,而在學校及二級單位官網、微信公衆號、微博和學生社團網站等應用場景中擅自使用來自互聯網上的計算機軟件、音樂、影像、圖片、文章、書籍等,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由于部门師生沒有認識到未經授權使用“正版軟件”“版權音樂”“版權影像”“版權圖片”“版權文章”“版權書籍”等的行爲(包罗但不限于轉載、搜索引擎、非正版圖庫及網站、其他自媒體平台等),已構成網絡侵權,需承擔經濟賠償、公開賠禮致歉等执法後果,給學校帶來了执法風險,對學校聲譽造成了一定影響。爲此,請各單位提高認識,加強管控,防範風險,現就有關事項提示和建議如下。
1.建議各單位組織對主辦治理的各類網站、微信公衆號、微博等網絡平台,進行全面清查,確認所使用的網絡資源權屬清晰明確(重點包罗軟件、圖片、文章、音樂、影像、心情包等),使用正当合規。要及時清理各類處于長期休眠、停止使用的網絡平台,及時注銷、關閉並清空數據,消除执法風險隱患。
2.建議各單位在主辦治理的各類網絡平台上,不要擅自轉載他人在互聯網上發布的作品(權利人有明確轉載授權的除外,如原創作者在文章中標明“轉載請注明出處”)。如確需轉載的,需事先征得權利人的同意,並生存好相關授權資料,需付費的應支付費用。
3.建議各單位人員在教學、科研、治理活動中使用正版軟件,不使用未授權和未經軟件産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軟件。
4.建議各單位在購買互聯網資源時,應重點審查供應商的主體資格、資質、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確保本單位在相助期限內始終具備權利人授權基礎,同時在条约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防止因他人侵權而由學校承擔連帶責任的执法風險。
5.建議各單位完善相關制度和流程,加強對設立網絡平台、使用網絡資源等事項的監督治理。各單位的網絡治理負責人、網絡技術人員和師生員工應自覺加強著作權等执法法規的學習,不斷提高網絡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法治意識,有效維護學校正當利益和良好形象。
6.各單位如遇到相關方面的政策、执法等問題,請到綜合辦公樓1016室現場咨詢,或撥打電話82191183、82192092。
计划处(政策规则办)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