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爲了做好新時代外洋統一戰線事情,根據省委統戰部相關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校歸僑、僑眷、港澳台同胞及其眷屬、外籍華人及其親屬等身份信息收罗和統計事情,通知如下:
一、統計範圍
具有歸僑、僑眷、港澳台同胞及其眷屬、外籍華人及其親屬身份的在職教職工。
二、統計人員身份鑒別範圍
1.華僑:是指定居在外洋的中国公民。①“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恒久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②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恒久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正当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華僑。
2.歸僑:是指回国定居的華僑。①“回国定居”是指華僑放弃原住在国恒久、永久或正当居留权并依法治理回国落户手续。②外籍華人经批准回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治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歸僑。
3.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海内的眷属。①僑眷包罗:華僑歸僑的配偶,怙恃,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怙恃、外祖怙恃,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恒久抚育关系的其他亲属。②外籍華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僑眷,其规模比照第5点。
4.港澳台同胞:是指生活和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中國人,中國居民。
5.外籍華人:是指已加入外國國籍的原中國公民及其外國籍後裔;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後裔。
三、具體要求
请各单元对本单元具有歸僑、僑眷、港澳台同胞及其眷属,外籍華人及其亲属身份的教师和员工进行摸底统计,填写《PP电子大学歸僑、僑眷、港澳台同胞及其眷属,外籍華人及其亲属情况统计表》和《PP电子大学歸僑、僑眷、港澳台同胞及其眷属、外籍華人及其亲属挂号表》。
9月30日之前將紙質版(需蓋黨委公章)報到綜合辦公樓1013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0043372@qq.com。
聯系人:劉欣
聯系電話:82192180
党委统战部
2020年9月8日